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闽商务〔2022〕37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105号)、《龙岩市整市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关闭的工作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及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或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
2.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97-3383912
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3383111
4.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发展科联系电话:0597-3383128
通讯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四楼
附件:2022年度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市级统筹项目拟支持项目名单
龙岩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